窗口单位: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项目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实施对象:申请用于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设计人、设计单位。
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申报材料:
(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二)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选址符合城乡规划与周边建筑物、设施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明材料;
(四)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五)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有关文件和图纸;
(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办结时限:(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
咨询电话:0773-5809582
投诉电话:0773-5625033、5813251
示范文本等相关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fssngx.com/bszn/
办理地点:桂林市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