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单位: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项目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实施对象:桂林市行政区域属于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申请条件:
(一)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二)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三)对未采纳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
申报材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二)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办结时限:(一)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
咨询电话:0773-5809582
投诉电话:0773-5625033、5813251
示范文本等相关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fssngx.com/bszn/
办理地点:桂林市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