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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7-02-09  (来源:桂林市安监局)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采购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我局是市人民政府下属的职能部门,主管全市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其内设机构和基本职能如下:

(一)基本职能

   1)是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2)是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和煤矿安全监察职权;

   3)是依法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4)是协助自治区对市内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5)是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6)是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等。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科、监督管理一科、监督管理二科、监督管理三科(危化科)、监督管理四科(烟爆科)、五科(应急救援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室。一个二层机构:桂林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全额事业参公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局本级在职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编制5人,退休干部5人。正处级干部5人、副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20人,工勤人员5人。

   2)二层机构监察支队14人:事业编制(参公)10人,工勤编制(参公)4人。

   3)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市政办〔20158号”精神,我局拟申请聘请安全监管辅助服务人员聘用6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

主旨:以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为抓手,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风险防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和全社会安全宣传教育为保障,坚持依法治安,着力提升全市整体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十三五”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 ;

    认真组织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市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培训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桂林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及其考核办法、实施意见。

   2)构建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抓好事故防控措施的落实;

深入分析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及关键环节,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铁路及高铁、城市轨道、民航、油气输送管道、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推行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防工程、防控技术和管理制度的综合作用,构建两道防线。

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督促企业建立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安全风险预警预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全过程在线监控,对重大安全风险实施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加强重大活动安全管理,建立城市安全预防控制网络。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积极推动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从根本上防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加快推动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搬迁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铁防护工程和重要水运航道安全设施保障工程。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制定定期更新设备等制度标准,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积极推动高风险、大空间的企业作业场所优化布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经营性活动。

    立足治隐患、防事故,建立企业重大隐患分级管控制度,完善政府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对重大隐患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政府监管与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企业三方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制定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标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闭环管理。把隐患排查治理当作重中之重来抓,把隐患当事故对待,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依法采取停产、停建等强制措施,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求,指导督促各类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闭环管理。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592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65号)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明确安监部门执法地位,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针对执法的难点、重点,研究探索通过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各类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调整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监管责任。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原则,加快推进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争推动我市建立1支由市本级财政供养的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推动有条件的县(区)建立1支本级财政供养的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管理,做好预案评审、衔接、宣传教育和演练,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服务意识;

   切实抓好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工作,全面强化新闻发布、舆论引导、事故警示等制度和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平台建设,营造依法治安的社会舆论环境。推动安全知识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督促企业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安全文化企业、城乡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围绕稳增长、促改革的要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工作,用好、管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全力支持稳增长项目建设,先服务后监管,先送法后执法,监管寓于服务之中,主动上门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工作。继续推进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活动。

   5)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方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按照《桂林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党委总揽全局核心作用及党委部门支持保障职责,进一步细化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及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真正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安全发展。

   6)加快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执法方式、考核方式创新;

   加快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依法治理、从严治理。推动安全监管工作从侧重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治手段转变,从重中重后监管向重预防抓治本转变,以严格执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争取将安全监管执法机构纳入行政执法机构,配齐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研究完善非煤矿山、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的地方安全监管体制,做到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坚持“放、管、服”相结合,进一步研究改革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研究落实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的相关措施办法。

 

   7)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

   继续开展尾矿库隐患、地下矿山跑车坠罐、中毒窒息和采空区垮塌等专项治理,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整治露天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

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加强现场督导,强化协调联动,推进占压物清除,力争全面完成隐患整治攻坚任务。

   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危险源状况,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安全措施,落实化工管理全要素。

   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围绕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烟花爆竹企业“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和“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且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保留的企业加大整顿提升力度,大力整治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和“三超一改”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生产企业导静电设施设备安全检测和烟花爆竹药物(氯酸盐)安全检测,确保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8)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驾驭新常态下安全监管的能力水平。

    加大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轮训力度,增强基本理论、法律法规、监管执法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努力建设一支能抵御诱惑、守住职责、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监管执法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积极推动各县(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大队建设,加快组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职责,配足配强监管人员;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四所合一”(即:把原国土所、建设所、环保所、安监站合并为一所)改革,增加乡镇一级安监机构、人员配备,解决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采购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990.56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157.98万元,增长18.97%;其中本级经费拨款957.56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192.24万元,增长25.12%;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33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29.2万元,下降46.95%

(一)收入预算说明

1安监局本级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98.12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103.54万元,增长14.91%;其中本级经费拨款765.12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132.74万元,增长20.99%;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33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29.2万元,下降46.95%2016年罚没收入计划62.2万元,经政府和市财政局批示, 60%的比例返还我局(37.32万元),返还款主要用于:补充局办公经费的不足、以及事故现场取证、调查处理、结案和聘用人员工资等开支。

(2)监察支队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92.44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59.5万元,增长44.76%;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92.44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59.5万元,增长44.76%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安监局本级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79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89%,同比2016年增加144.78万元,增长32.54%;项目支出预算208.3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6.11%,同比2016年减少41.24万元,下降16.52%

(2)监察支队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9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94%,同比2016年增加59.5万元,增长56.2%;项目支出预算27.0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4.06%,和2016年相比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①行政运行(安全生产监管)科目552.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23%,同比2016年增加80.19万元,增加16.98%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生产监管)科目54.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7%,同比2016年减少7.8万元,减少12.62%

    ③机关服务(安全生产监管)科目1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7%,同比2016年减少0万元,减少0%

    ④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科目3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5%,同比2016年减少51.1万元,减少57.42%

    ⑤应急救援支出科目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6%,同比2016年减少1万元,减少4.35%

⑥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科目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5%,同比2016年增加9.2万元,增加31.19%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0.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99%,同比2016年增加82.19万元,增加23.57%

②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同比2016年增长33.01万元,增长75.71%

③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同比2016年增长29.58万元,增长56.1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8.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11%。同比2016年减少41.24万元,下降16.52%

    ①人员支出(测算过程、“人员支出其他”填报方法及依据)以201611月份工资表为依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测算过程、“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填报方法及依据)以201611月份工资表为依据。

公用支出(支出标准的测算过程、“公用支出其他”填报方法及依据):按在职在编人数37人为标准。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经费拨款957.56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192.24万元,增长25.12%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8万元,占总支出6.9%,同比2016年增加5.87,增长12.68%,全部为基本支出。

②其他扶贫支出8万元,占1.06%,同比2016年增加8万元,增长100%,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县区精准扶贫困难户资金。

③行政运行689.25万元,占总支出91.27%,同比2016年增加194.48,增长39.31%,其中基本支出为660.42万元,项目支出为28.83万元。

④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08万元,占总支出10.74%,同比2016年减少7.8万元,下降8.78%,项目资金减少,全部为项目支出。

⑤机关服务18.9万元,占总支出2.5%,同比2016年无变化,全部为项目支出。

⑥安全监管监察专项37.9万元,占总支出5.01%,同比2016年减少51.1万元,下降57.42%,项目资金的减少,全部为项目支出。

⑦应急救援支出22万元,占总支出2.9%,同比2016年减少1万元,下降4.35%,全部为项目支出。

⑧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8.7万元,占总支出5.1%,同比2016年增加9.2,增长31.19%,全部为项目支出。

⑨住房保障支出42.55万元,占总支出5.63%,同比2016年增加5.39万元,增长14.5%,全部为项目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55.1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6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19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35.41万元,其中:

   日常公用经费235.41万元,主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7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三公”经费总预算经费48.54万元(包含定额支出),同比2016年相比减少19.35万元,下降28.5%。下降原因总体预算经费减少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恪守八大标准行业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2017年公务出国人员为0人次,所以2017年无预算安排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2)公务用车预算经费4.8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8.9万元,下降64.96%。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控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预算经费10.04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12.04万元,下降54.53%。下降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 会议费预算经费5.23万元(包含定额支出),同比2016年减少0.48万元,下降8.41%。下降原因严格控制经费安排合理支出。(5)培训费预算经费28.47万元(包含定额支出),同比2016年减少2.07万元,下降7.84%。下降原因严格控制经费安排合理支出。

    安监局本级会议经费3.83万元:①本局牵头组织安排,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0.96万元:根据市政府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全市125城区及80多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每次会议0.5万元(会议每季度一次,会议资料1000元、会场租赁费4000元),共1.46万元。

    116城区分管领导和安监局长会议, 每年举办1次,每次1天共140人,伙食费120元,场地租赁费4000元,资料印刷1000元,其他1900元,合计2.37万元。

 

   培训明细表

排序序号

培训名称

培训内容

举办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参加人数(人)

培训天数

(天)

1

职业病防治培训费

预防职业病相关知识

桂林市内

1.87

80

1

2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费

进行应急救援的演练培训

桂林市内

1.97

80

1

3

高危行业视频监控培训费

视频监控操作培训

桂林市内

2.32

100

1

4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

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培训

桂林市内

1.86

80

1

5

粉尘爆炸企业安全培训

粉尘爆炸安全保护措施业务

桂林市内

2.23

95

1

6

安全管理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相关知识

桂林市内

0.9

42

1

7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研讨班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讨论研究课题

桂林市内

2.16

100

1

8

桂林市创建安全社区培训班

创建安全社区项目

桂林市内

1.72

78

1

9

矿山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

矿山管理安全知识

桂林市内

1.19

53

1

10

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培训

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理论

桂林市内

2.01

90

1

11

危化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

危化行业管理职责

桂林市内

1.48

70

1

12

烟花爆竹管理人员培训班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理论

桂林市内

1.17

50

1

13

县区分管领导和县安监局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

桂林市内

1.32

57

1

14

涉氨行业标准规范制度安全生产监管职培训班

组织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共10人到国内一些大学参加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涉氨标准规范制度培训

桂林市外

2.8

10

7

 

2017年监察支队会议费0.22万元(属于定额支出),同比2016年增加0.03万元,提高15.79%,提高原因2017年新增1名编制内参公人员,因此定额会议费增加;培训费2.29万元(其中0.29万元属于定额支出),同比2016年增加0.04万元,提高1.78%,提高原因2017年新增1名编制内参公人员,因此定额培训费增加。

2017年因监察支队会议费属于定额支出,并无实际项目支出。

培训费明细表

排序序号

培训名称

培训内容

举办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参加人数(人)

培训天数

(天)

1

安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行政执法理论及相关知识

桂林市内

2

80

1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说明

“三公”经费总预算经费48.54万元(包含定额支出),同比2016年相比减少19.35万元,下降28.5%。下降原因总体预算经费减少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恪守八大标准行业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2017年公务出国人员为0人次,所以2017年无预算安排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2)公务用车预算经费4.8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8.9万元,下降64.96%。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控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预算经费10.04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12.04万元,下降54.53%。下降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 会议费预算经费5.23万元(包含定额支出),同比2016年减少0.48万元,下降8.41%。下降原因严格控制经费安排合理支出。(5)培训费预算经费28.47万元(包含定额支出),同比2016年减少2.07万元,下降7.84%。下降原因严格控制经费安排合理支出。

    安监局本级会议经费3.83万元:①本局牵头组织安排,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0.96万元:根据市政府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全市125城区及80多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每次会议0.5万元(会议每季度一次,会议资料1000元、会场租赁费4000元),共1.46万元。

    116城区分管领导和安监局长会议, 每年举办1次,每次1天共140人,伙食费120元,场地租赁费4000元,资料印刷1000元,其他1900元,合计2.37万元。

 

   培训明细表

排序序号

培训名称

培训内容

举办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参加人数(人)

培训天数

(天)

1

职业病防治培训费

预防职业病相关知识

桂林市内

1.87

80

1

2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费

进行应急救援的演练培训

桂林市内

1.97

80

1

3

高危行业视频监控培训费

视频监控操作培训

桂林市内

2.32

100

1

4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

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培训

桂林市内

1.86

80

1

5

粉尘爆炸企业安全培训

粉尘爆炸安全保护措施业务

桂林市内

2.23

95

1

6

安全管理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相关知识

桂林市内

0.9

42

1

7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研讨班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讨论研究课题

桂林市内

2.16

100

1

8

桂林市创建安全社区培训班

创建安全社区项目

桂林市内

1.72

78

1

9

矿山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

矿山管理安全知识

桂林市内

1.19

53

1

10

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培训

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理论

桂林市内

2.01

90

1

11

危化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

危化行业管理职责

桂林市内

1.48

70

1

12

烟花爆竹管理人员培训班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理论

桂林市内

1.17

50

1

13

县区分管领导和县安监局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

桂林市内

1.32

57

1

14

涉氨行业标准规范制度安全生产监管职培训班

组织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共10人到国内一些大学参加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涉氨标准规范制度培训

桂林市外

2.8

10

7

 

2017年监察支队会议费0.22万元(属于定额支出),同比2016年增加0.03万元,提高15.79%,提高原因2017年新增1名编制内参公人员,因此定额会议费增加;培训费2.29万元(其中0.29万元属于定额支出),同比2016年增加0.04万元,提高1.78%,提高原因2017年新增1名编制内参公人员,因此定额培训费增加。

2017年因监察支队会议费属于定额支出,并无实际项目支出。

培训费明细表

排序序号

培训名称

培训内容

举办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参加人数(人)

培训天数

(天)

1

安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行政执法理论及相关知识

桂林市内

2

80

1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1

2

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3.51

99.12

194.39

 

  302

01

  办公费

14.38

5.22

9.16

 

  302

02

  印刷费

6.60

1.40

5.20

 

  302

05

  水费

0.24

0.24

 

 

  302

06

  电费

0.92

0.92

 

 

  302

07

  邮电费

1.40

1.40

 

 

  302

09

  物业管理费

0.15

0.15

 

 

  302

11

  差旅费

59.44

20.87

38.57

 

  302

13

  维修()

13.29

1.29

12.00

 

  302

14

  租赁费

57.83

 

57.83

 

  302

15

  会议费

5.23

1.40

3.83

 

  302

16

  培训费

28.47

1.47

27.00

 

  302

17

  公务接待费

10.04

1.14

8.90

 

  302

18

  专用材料费

18.90

 

18.90

 

  302

26

  劳务费

13.00

 

13.00

 

  302

28

  工会经费

7.09

7.09

 

 

  302

29

  福利费

1.29

1.29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0

4.80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46.50

46.50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94

3.94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一)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2017年集中采购7.7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7.72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1.18万元,下降13.26%。下降原因办公设施采购减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流程。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1日,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编在用车辆保留2台,车辆用于执法用车和公务用车。车辆分别为桂C-AJ856标准车,排气量1.6L,总价值约13万元;桂C-AJ399标准车,排气量2.5L,总价值25万元。

截至201711日,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常办公设施资产总额862768.2元,其中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57916.2元;空调设备账面价值12610元;办公设备台式电脑账面价值为137700元;笔记本电脑188032;涉密事项专用电脑账面价值为4750元;打印机账面价值为63271元;复印机账面价值为115858元;传真机账面价值为8471元;扫描仪账面价值为21440元;碎纸机账面价值为10100元;照相机账面价值为174956元;摄像机账面价值为52749元;投影仪账面价值为14915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7.56万元,非税罚没收入33万元。其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个数1个,预算数额14万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7年度)

填报单位: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应急救援演练预算经费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编码

21

 

项目实施单位

桂林市安监局

项目负责人

文晓明

联系电话

5625056

 

项目起止时间

201711-20171231

 

项目资金申请(万元)

资金总额:

14.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上年结余收入:

 

 

单位职能概述

一是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和煤矿安全监察职权;三是依法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四是协助自治区对市内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五是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六是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等。
 

 

项目概况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的规定,我市在明年准备开展二次以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分别为:危险化学救援、烟花爆竹救援、矿山救援等。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的规定,我市在明年准备开展二次以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分别为:危险化学救援、烟花爆竹救援、矿山救等。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应急救援演练是应急预案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修订意见前不可缺少的环节。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
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1
、烟花爆竹救援演练 2017.7  2017.8 
 2
、油库及输油管救援演练 2017.9  2017.10
 3
、矿山应急救援演练 2017.11        2017.12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推动桂林市大环境安全生产建设
年度目标:完成危险化学救援、烟花爆竹救援、矿山救援各一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年度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3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17.1.1-2017.12.31

12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一般预算拨款

1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安全生产大环境发展

1

 

 

其他说明的问题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税罚没收入(机关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单位离退休(款):指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指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位人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指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本级机关单位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基本建设支出。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等职能业务专项支出和基本建设的项目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指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参公单位为机关提供文件印制、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信息统计等服务保障的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事故调查、政策法规规程和标准制定、“三同时”审查等职能业务工作发生的项目支出。

(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应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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