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8年6月5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秦率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赵乐秦书记一行来到桂林骏达运输有限公司,现场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交通运输管理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了重要指示。一是要从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是最大效益,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的意识,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强安全管理。同时要加强对人的教育培训和车辆的隐患排查,真正做到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二是要提升政治站位。各级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三是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安监、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监管,全力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要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高温雨季和汛期的安全监管,确保我市安全稳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将赵乐秦书记的指示精神传达到全体人员和企业,并以赵乐秦书记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目标,确保我市安全稳定。为抓好贯彻落实,提以下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落实责任,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扎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务必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领导、部门和岗位。各县(区)和行业部门,要认真按照《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2018〕29号)要求,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彻底整改消除隐患。要创新检查方式,加强暗访暗查、突击检查,确保实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依法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三、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是要突出抓好水上安全管理。要加强漓江及其它河湖水库的游船、竹筏、龙舟、渡船等水运工具安全检测检查及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漂流、演出、水上旅游景区、涉水娱乐项目等活动的监管;切实加强对渡口安全管理情况、渡船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公安、交通运输、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水上违法交通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龙舟赛、游泳赛等水上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时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遇水面复杂、天气恶劣等情况,不得批准举行。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开展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和取缔。
二是要突出抓好旅游安全监管。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和索道、游船等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日常抽查、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领域综合治理。要持续进行城区道路、城乡结合部、国省县乡的交通秩序整治,加强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三超”、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倒查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任,严格落实经济处罚、挂牌整改、停业整顿、吊销证照、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是突出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伤害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力度,继续强化土方开挖、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高处作业吊篮使用、施工现场用电和施工现场防火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住建部门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地区和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当天气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时,坚决停止作业,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五是要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以防范电气火灾为重点,加强大型综合体商场、闲置厂房、仓储物流企业、人员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深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未经消防安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各类人员聚集场所,一律不得营业;证照虽然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止营业,限期整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居民区及供电、供水、供气等重要部位,要不断完善防火的各项安全设施,确保安全。
其他行业领域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我市安全稳定好转。
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