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畅通举报电话宣传最后一公里,现就进一步加大12350举报电话宣传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开展三项活动,强化宣传效果
各县(区)在利用各类媒体宣传12350举报电话的基础上,着力开展好以下三项活动,进一步普及举报电话。
(一)媒体定向宣传。各县(区)安监部门要协调组织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定期在当地电视、广播媒体播放12350举报电话宣传提示。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移动媒体等推送举报电话信息,重点向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二)张贴宣传标语。各县(区)要组织辖区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张贴或刷制举报电话宣传标语,及利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等媒介宣传举报电话。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厂区、车间、宣传栏明显位置设置12350举报电话宣传牌。
(三)发放举报提示卡。各县(区)要制作便于随身携带的举报电话提示卡,面向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广泛发放,进一步扩大宣传受众人群,制作适合生产经营单位张贴的举报电话提示牌,组生产经营单位张贴。
二、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措施落实
各县(市、区)要经常性组织12350举报电话宣传情况检查,督促辖区内各行业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按通知要求落实宣传措施,推进12350举报电话宣传区域覆盖。市局将不定期派人员对各县(区)各单位宣传12350举报电话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通报相关检查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区)要明确负责人,对12350举报电话宣传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新闻媒体持续宣传报道12350举报电话,适时组织辖区交流宣传经验,形成有奖举报电话宣传工作合力。
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