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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局领导 调研员工作分工和科室监察支队职能调整的通知
2015-10-27  (来源: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局各科室、监察支队:

  根据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能,本局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局长负责制,其他成员协助局长工作,科室实行行业监管制。为便于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局领导工作分工及科室职能调整如下:

  一、局领导、调研员工作分工

  韦文周: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邱小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分管应急救援、调度值守、政务信息上网公开和信息化电子网络平台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主要负责安全应急救援科工作;协助和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和临时性工作。

  秦天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分管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工作;主要负责职业健康监管科、安全监督管理三科工作;协助和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和临时性工作。

  张同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分管烟花爆竹、培训、办证中心、信访、综治、法规等工作;主要负责安全监管综合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协助和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和临时性工作。

  吴根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党群、综合监管(安委办)等工作;主要负责局办公室、二科工作;协助和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和临时性工作。

  李建壮: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做好分管纪检监察;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室工作;协助和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和临时性工作。

  曹正泉: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做好分管非煤矿山、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协助和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和临时性工作。

  吕传荣、莫四海:副调研员

  协助吴根山副局长做好分管办公室和二科工作,吕传荣副调研员侧重协管二科工作,莫四海副调研员侧重协管办公室工作;协助和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和临时性工作。

  二、局各科室和监察支队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人员考评、干部人事管理、机关效能、对内协调、对外联络、接待、保密、档案、车辆调度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所属单位人员工资、医保、公积金调处等工作;负责党务、党群、工会、妇联、老干、能源消耗、节能减排、城乡清洁、创城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对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相应工作。

  (二)综合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新闻、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及指导和管理有关安全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协调培训机构相关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性规章的草案;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拟订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及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信访(牵头部门)、维稳、综治、法制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对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法规科技处、人事培训处相应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地质、水文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 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参与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山;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行业系统重大危险源确定、治理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和处理本行业系统信访工作;负责环境保护、防洪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相应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定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安全生产履职责任和年度责任状的签定;联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和各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全市安全生产方面有关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全市性安全工作会议及起草市领导讲话材料;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和评先评优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冶炼、有色、建材、机械、轻工、食品、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及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交通、公路、水运、铁路、民航、消防、教育、卫生、建筑、邮政、电信、电力、林业、军工、旅游、工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相关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监管行业系统重大危险源确定、治理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和处理本行业系统信访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协调处相应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三科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含石油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审查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安全审查;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工作;参与本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管行业系统重大危险源确定、治理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处理本行业系统信访工作;协调危化协会相关工作;参与本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危化品监管处相应工作。

  (六)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审查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化;负责协助处理本行业系统信访工作;参与本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农村支教等工作。对应自治区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处相应工作。

  (七)职业健康监管科

  负责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审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负责联系和综合由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绩效、平安社区及企业安全文化创建相关工作;负责协助处理本行业系统信访工作;参与本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监管处相应工作。

  (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

  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挥、协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分析预测重大、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研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监督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承办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护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承担局信息报送及政务上网公开和信息化电子网络监控建设;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五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负责局应急值班室日常相关工作;协调市安全生产救援队伍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值班室相应工作。

  (九)安全生产纪检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相关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检查处理违反法律法令、政策法规的行为,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受理对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负责对依法依规行政执法情况的监察监督;承担对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制度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即:三重一大)和事故案件查办的监督;完成局领导和纪检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相应工作。

  (十)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制度和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工作;组织查处移交、转交、举报、上报的重大或跨市、县级行政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参与相关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统计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处相应工作。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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