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增强《桂林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_29639—2013)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办重新修订了《桂林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并于2015年12月8日前,以纸质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如到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单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刘训贤
电 话:2105698 传 真:2105110 邮 箱:glajjyjk@163.com
附件:1. 《桂林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征求意见稿)》
2. 《桂林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