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3日23:23分左右,在永福县苏桥镇G322线414公里+200米处发生一起两车会车碰撞,两车外翻于路外,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文件关于事故核销相关要求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较大事故核销的规定“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永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时将本起事故死亡和受伤人数录入了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的《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中。现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现将永福县“10·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核销相关事故信息公示,如有异议、意见的,请在7日内向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773-5625056 联系人:李静茹,邮箱:glajjyjk@163.com 。
1.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福县“10·23”较大事故
调查处理结案的批复
2. 永福县“10·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
附件:事故核销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