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2早上2时36分许,唐坤驾驶桂C1J977小型普通客车搭载邓九明、郑江明、蒋小敏沿全州县全州镇滨江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古城酒店门口路段时,车辆往东侧驶出路外坠入湘江河水里,造成唐坤、邓九明、郑江明、蒋小敏等4人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经营性普通小型客车在公共交通管理路上通行发生的单方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2016〕80号)关于事故核销相关要求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较大事故核销的程序和权属规定,依据 “谁上报,谁申请”、“谁批复,谁核销”的要求,现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在桂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该起事故正式从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的《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中核销。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或意议,请致电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科,联系电话0773-5625056。
附件:1.关于全州县“2.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核销情况
说明
2.全州县“2.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