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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18年7月安全生产预防预警信息
2018-06-29  (来源:中国政府网)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66)要求,重点推动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对督查督办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继续推进“五个一批”执法检查(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按照《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201825号)和《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安委〔20188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汛期和高温雨季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行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汛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监控;加强值班值守,各级领导要坚守岗位,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确保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领域、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水利水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认真汲取京港澳高速公路衡阳段“6.29”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安全认识,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牢牢放在心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要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运输企业要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格督查,坚决杜绝只挂靠、不管理,只收费、不负责现象,对驾驶人、交通安全员等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行车教育,确保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和车辆GPS定位系统全部在线、正常运行、监控有效,坚决守住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坚决打赢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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