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换证我局不收取任何费用,按法律法规规定需参加不少于8个小时的培训,具体请与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 |
培训范围 |
办公电话 |
桂林技术交流站 |
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 |
3835795 |
桂林市安华安全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市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电工(低压)、焊工 |
2100559 |
桂林市干部培训 管理办公室 |
电工作业(低压)、 焊工作业 |
2826786 |
桂林高级技工学校 |
电工作业(低压)、制冷作业、焊工作业 |
5859388 |
桂林市机电工程学校 |
电工作业(低压)、 焊工作业 |
2124593 |
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 |
电工作业(低压)、 焊工作业 |
3827241 |
供电局 |
电工作业、高处作业 |
13471285596 | |